A級景區導向標識系統的基本規範

2.1目標景區導視標識系統規劃是指為開發、利用和管理景區,使其發揮各種功能和功能,對旅遊形象要素進行整體部署和具體安排。應該在建立風景區高品位的形象和優質的服務,創造和諧景區的觀光和休閑環境,為遊客提供了人性化的服務,加強景區和旅遊信息交流,加強旅遊體驗,優化風景區發展的元素的結構和空間布局,順利地引導遊客旅遊活動,促進持續,以旅游業健康穩定發展為根本目標。2.2.1綜合分析景區導視標誌規劃區的發展現狀、優勢和制約因素,以及與其他相關規劃的聯繫。,,導遊詞是指景點介紹、風景標誌、相關歷史典故的綜合介紹、設計尺寸、景點說明標誌、區域旅遊地圖三。四、警示警示標誌提醒遊客注意安全、保護環境等溫馨警示標誌、警示標誌、警示標誌。五、服務設施名稱識別售票處、出入口、遊客中心、醫療點、購物中心、衛生間、旅遊汽車站等公共場所標識。,,2.2.2分析景區導視標誌規劃的總體需求、區域結構等結構,提出規劃的主題形象和發展策略。2.2.3提出景區導視標誌的規劃發展目標,明確導視標誌設計的方向、特點和主要內容,提出導視標誌要素結構和空間布局的原則和方法。2.2.4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原則,注重處理、保護、開發與利用之間的關係,為景區導遊標識制度的具體實施提出保障等合理措施。2.2.5對景區導視標誌的體積、尺度、色彩和風格提出了要求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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